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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子郵件與非 Proton 使用者分享 Proton Drive 中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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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 Dr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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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 Drive 讓您只需輸入對方的電郵位址,即可與任何人分享檔案和資料夾,不論其使用哪一家電子郵件提供者。

關於使用 Proton Drive 電子郵件共享功能的詳細逐步指南,請參閱我們的文章「如何在 Proton Drive 中透過電子郵件分享檔案和資料夾」。

如果您要與非 Proton 的電子郵件地址分享,則需要執行以下額外的安全步驟。本指南說明如何分享您的檔案和資料夾,以維持您已共享內容的最高安全性。

如何向非 Proton 電子郵件地址分享檔案和資料夾

您可以按照我們的電子郵件共享指南中列出的前兩個步驟開始分享。您將在欄位中輸入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如下所示:

當您邀請非 Proton 使用者存取您已共享的檔案或資料夾時,他們將會收到一封包含安全連結的電子郵件,該連結如下所示:

沒有 Proton 帳號的收件者需要建立免費或付費的 Proton 帳號才能存取已共享的內容。電子郵件邀請中包含前往 Proton 註冊頁面的連結。

一旦成功建立帳號,他們將會收到另一封包含連結的電子郵件,該連結允許他們存取該檔案。 收件者必須先接受邀請,才能存取已共享的項目。

確認存取權限以確保安全

註冊後,您的收件者將受邀存取您與其分享的檔案或資料夾。如果您已在瀏覽器中登入您的 Proton Drive 帳號,此過程會自動發生。否則,我們將傳送一封電子郵件給您,要求您確認電子郵件中所指出的電子郵件地址的存取權限。此額外步驟可確保您檔案和資料夾的端對端加密不會受到影響。

要求您確認存取權限的電子郵件看起來會像這樣:

接受該項目後,您的收件者現在即可存取「與我分享」部分中的檔案或資料夾。

電子郵件邀請在檔案或資料夾共享之日起 60 天內有效。如果邀請未在 60 天內被接受,它將會過期,且該電子郵件地址將從「管理共享」視窗中移除。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您將需要再次使用相同的電郵位址分享該項目,以產生新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