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会着手更新《外国情报监控法》(FISA)的第 702 条,这场争论开始波及人们更为熟悉的事物:人们用来在线保护自己的工具。

数百万人使用 VPN(新窗口) 保护其互联网活动的私密性,VPN 会将流量路由至全球各地的服务器。但这一基本功能引发了一个立法者刚开始面对的问题:当保护隐私的行为让你的活动看起来像是外国活动时,会发生什么?

一部从未针对你而设的监控法律

第 702 条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在无搜查令的情况下收集海外外国人的通信。但在实践中,这条界限从未真正守住。

当美国人与境外目标互动或其通信经过全球基础设施时,该系统会例行收录美国人的电子邮件、消息和通话。

多年来,公民自由群组、立法者甚至法院一直对这类数据被无证搜索的频率表示担忧。如今,该法律再次面临更新,四月最后期限即将到来。尽管权力过度扩张的证据屡屡出现,华盛顿仍有一股势力推动以最小改动延续这些权力。

对监控的支持是两党共识,反对声浪亦然。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民主党首席成员 Jim Himes 最近在市政厅会议上面对抗议者(新窗口),人们对第 702 条表达了担忧。

无人预料的 VPN 问题

包括 Ron Wyden 在内的参议员发表的一封新信函(新窗口)提出了另一种风险——一种在第 702 条制定时尚不存在的情况。

VPN 可以隐藏用户的位置(新窗口),其方式是将流量路由至全球各地的服务器(新窗口)。但根据现行监控规则,同样的行为可能让美国人看起来像外国人。

立法者正在质询情报机构是否默认将 VPN 流量视为“外国”流量——这种归类可能使用户失去宪法保护,并使其落入第 702 条的监控流程之中。

不进行改革的续期只会扩大风险

目前已有解决这一问题的提案。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 Mark Warner 表示,立法者将解决围绕“电子通信服务提供商”(ECSP)定义扩大而产生的担忧。

这一扩容扩大了可被强制协助监控的主体范围。它不再局限于电信运营商或电子邮件提供商,还可能包括任何能够访问你数据所经系统的人,从云服务到公共 WiFi 网络。监控日益贴近互联网基础设施,增加了依据第 702 条收集数据的场所数量。

由两党共同支持的《政府监控改革法案》(新窗口)将更进一步。在包括 Ron Wyden 和 Mike Lee 在内的立法者支持下,该法案要求情报机构在搜索依据第 702 条收集的美国人数据之前必须获得搜查令,并封堵一个漏洞——该漏洞允许政府从数据经纪商处购买个人数据,而无需诉诸法庭。

这一漏洞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通常需要搜查令才能获取的信息,例如位置数据或浏览历史,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而无需任何司法监督。

该法案还将撤销近期一些最具争议的改动,包括政府可强制企业或基础设施提供商协助监控的范围有多广。

这些改动针对一个已知问题:为外国情报而建的监控系统,通过技术漏洞和宽泛解释已被转向国内。正如 Ron Wyden 所警告的,如果得知这些权力实际如何被使用,美国人会感到“震惊(新窗口)”。

如果不进行改革,这些漏洞将继续存在。随着 VPN 的使用日益普遍,更多普通行为可能被卷入外国情报收集。

Proton 的立场

在 Proton,我们构建的工具让人们能够掌控自己的数据,而不会让他们面临隐藏的取舍。隐私不应取决于监控系统如何对你的流量进行归类,而应成为默认状态。

使用 VPN 仍然能保护你。它会加密你的互联网流量,防止你的提供商、网络运营商或同一连接上的任何人看到你在网上的活动。这种保护很重要,而且确实有效。但仅靠加密无法解决监控法律的制定方式问题。如果你的活动不在此保护范围内,或在其他地方被收集,仍可能被卷入第 702 条之类的系统。

这也引出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隐私不应止步于国界。人们不应仅仅因为不是美国人就受到监控。法律保护可能因国家而异,但这一原则不应改变。

在立法者辩论第 702 条的未来时,其中的利害关系已超出情报政策范畴。它们决定着保护在实践中究竟意味着什么,以及谁能获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