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世界各國政府對一些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公司 — Apple、Google、Meta、Amazon 和 Microsoft — 處以總計 82 億美元的罰款。乍看之下,似乎當局終於在追究大型科技公司反競爭行為、侵犯隱私和其他濫用行為的責任。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嚴酷的現實:對於每年產生高達數千億美元收入的公司來說,這些罰款在幾天內 — 有時是幾小時內 — 就能付清,對它們的盈虧幾乎沒有影響。
Google 今年收到的罰款最多,略低於 30 億美元。然而,即使使用其自由現金流(即其收入減去設備、財產和其他業務必需項目的費用),它也可以在大約三週的業務後付清所有罰款。Meta 可以在不到兩週的時間內支付其因侵犯隱私而被處以的 14.6 億美元罰款。Amazon 的 5700 萬美元罰款只是四捨五入的誤差 — 基本上單日的收入就完全消除了其罰款。這些數字凸顯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對大型科技公司施加的經濟處罰並不是有意義的威懾。
如果罰款不起作用,什麼會有用?為了解決這種不平衡,監管機構需要重新思考他們的方法,以系統性變革為目標,而不是象徵性的懲罰。這篇文章探討了當前的政策有哪些不足之處,以及必須做些什麼來確保在這個將罰款視為經營成本的科技巨頭主導的世界中承擔責任。
我們曾在 2022 年和 2023 年報導過這個主題。雖然罰款金額越來越大,但仍未達到讓任何大型科技公司領導層擔憂的規模。這有幾個原因。
罰款本質上是繼續濫用行為的許可費
這些罰款是政府努力確保大型科技公司遵守其法律的結果。每項罰款都代表對違法行為的懲罰 — 濫用其使用者資料或非法阻礙另一家公司的公平競爭能力。
過去三年對科技壟斷企業的罰款突飛猛進。事實上,大型科技公司今年收到的罰款比 2022 年和 2023 年的總和還多。不幸的是,儘管規模大得難以想像,這些罰款對大型科技公司來說仍然無關痛癢。
| 公司 | 2024 年總罰款 | 付清罰款的時間(使用自由現金流) |
|---|---|---|
| Amazon | $57,478,000 | 1 天 0 小時 51 分鐘 |
| Apple | $2,117,203,000 | 7 天 2 小時 28 分鐘 |
| $2,974,752,000 | 16 天 21 小時 25 分鐘 | |
| Meta | $1,462,850,000 | 9 天 19 小時 15 分鐘 |
| Microsoft | $1,605,000,000 | 7 天 21 小時 49 分鐘 |
大多數其他公司在收到 29.7 億美元的罰款後都會崩潰。但 Google 2024 年前三季的自由現金流 (FCF) 為 479 億美元,大約是其 16 倍。自由現金流是一種計算公司有多少收入可用於使用的會計方法,方法是從業務營運賺取的資金中減去公司用於購買財產和設備的支出。正如 Google 在其 收益報告(新視窗)中所解釋,自由現金流是「業務產生的現金量,可用於策略機會,包括投資我們的業務和收購,以及強化我們的資產負債表」。
| 公司 | 2024 年自由現金流 | 2024 年每小時自由現金流 |
|---|---|---|
| Amazon(新視窗) | 150.8 億美元 | $2,313,112 |
| Apple(新視窗) | 1088.1 億美元 | $12,420,091 |
| Google(新視窗) | 479.3 億美元 | $7,337,622 |
| Meta(新視窗) | 405.1 億美元 | $6,204,044 |
| Microsoft(新視窗) | 740.7 億美元 | $8,455,593 |
罰款需要增加一個數量級才能成為有效的嚇阻。以 Mark Zuckerberg 為例。自我們於 2022 年開始追蹤大型科技公司罰款以來,Facebook 已被處以超過 37 億美元的罰款。然而,董事會或公眾並沒有要求更換他的呼聲。這是因為導致所有這些罰款的商業行為也為 Facebook 創造了數千億美元的收入。
這還不是科技巨頭公司需要支付的所有不同款項的總統計(尚待上訴)。Apple 在愛爾蘭面臨 140 億美元的未付稅款帳單(新視窗),全球還有數百起針對科技巨頭公司的集體訴訟(其中最大的一起是由 Which? 針對 Apple(新視窗) 在英國提起的,指控其壟斷雲端儲存空間,求償 36.6 億美元)。儘管如此,Apple 只需要不到兩個月(59 天 5 小時 19 分鐘)就能付清這 176.6 億美元的額外罰款。
可悲的事實是,這些公司每一個都是壟斷者。他們佔據了網際網路 — 這個連結數十億人與工作、親人、娛樂和關鍵資訊的全球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基礎設施 — 並將其分割,以便各自擁有一個可以控制的市場。Google 和 Apple 主宰智慧型手機。Google 和 Meta 主宰線上廣告。Amazon 主宰線上市場。簡單來說,科技巨頭意識到,如果支付這些罰款意味著能保留這種控制權,那麼無限期地支付這些罰款是更有利可圖的。
大型科技公司認為他們凌駕於法律之上
各國政府開始學到這個教訓。除了增加罰款的大小外,歐盟立法者還通過了《數位市場法》,該法於 2024 年生效。這允許政策制定者要求在特定市場中擔任守門人的公司做出改變。他們試圖讓其變得更公平的第一個市場是智慧型手機市場,試圖迫使 Apple 和 Google 開放其 iOS 和 Android 裝置。
或許不出所料,Google 和 Apple 的回應是忽視法律精神,並提出成效甚微的改革建議(或者就 Apple 的情況而言,是具有主動懲罰性的)。這種反應顯示科技巨頭不會心甘情願地放棄其非法的市場主導地位。政府必須堅持且強硬,才能將選擇權和公平性歸還給網際網路。
好消息是這項努力似乎是全球性的。長期在執行市場公平方面落後的美國,最近也活躍了起來。在 Epic Games 提起的一起訴訟(新視窗)中,Google Play 被判定為非法壟斷。在另一項 由美國司法部提起的訴訟(新視窗)中,Google 被發現與行動裝置合作夥伴進行非法交易,以確保 Google 搜尋的壟斷地位。潛在的補救措施包括迫使 Google 將 Android 或 Chrome 分拆成獨立的公司。司法部還有針對 Google 廣告科技業務(新視窗)和 Apple(新視窗) 的持續訴訟,而聯邦貿易委員會針對 Meta(新視窗) 的訴訟定於 4 月開始。
更公平的網際網路是可能的
這是很久以來第一次,各國政府開始認真對待其對公民的責任,並開始對抗那些破壞網際網路最初承諾的科技壟斷企業。但別搞錯了,罰款仍然太少,不足以讓科技巨頭正視並關注。相反地,試圖瓦解科技巨頭的結構性優勢,才是恢復線上自由與公平的最有希望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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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的所有罰款
| 公司 | 總計 | 來源 | 償還所需時間 |
|---|---|---|---|
| Apple | $13,650,000.00 | 1 月 俄羅斯 – 濫用其在應用程式內支付的主導地位(新視窗) | 1 小時 6 分鐘 |
| Apple | $2,000,000,000.00 | 3 月 歐盟 – 違反串流規則(新視窗) | 6 天 17 小時 2 分鐘 |
| Apple | $153,000.00 | 6 月 南韓 – 共享位置資料(新視窗) | 44 秒 |
| Apple | $14,400,000.00 | 10 月 南韓 – 應用程式內支付資料外洩(新視窗) 待定 原始投訴(新視窗) | 1 小時 10 分鐘 |
| Apple | $89,000,000.00 | 10 月 美國 – 處理 Apple Card 交易的消費者爭議不當(與 Goldman Sachs 的聯合罰款)(新視窗) | 7 小時 10 分鐘 |
| $263,100,000.00 | 3 月 法國 – 違反智慧財產權協議(新視窗) | 1 天 11 小時 51 分鐘 | |
| $51,700,000.00 | 6 月 南韓 – 因在帳號註冊過程中使用預先選取同意選項,委員會聲稱這誤導使用者同意針對性廣告的資料收集(新視窗) | 7 小時 3 分鐘 | |
| $14,850,000.00 | 6 月 土耳其 – 未履行與飯店搜尋相關的義務(新視窗) | 2 小時 1 分鐘 | |
| $2,000.00 | 6 月 南韓 – 共享位置資料(新視窗) | 7 秒 | |
| $2,530,000,000.00 | 10 月 歐盟 – 在 Google 搜尋中不公平地推廣 Google 購物結果(新視窗) ((新視窗)上訴維持原判) | 14 天 8 小時 48 分鐘 | |
| $40,100,000.00 | 10 月 南韓 – 應用程式內支付資料外洩(新視窗) 待定 原始投訴(新視窗) | 5 小時 28 分鐘 | |
| $75,000,000.00 | 12 月 土耳其 – 違反競爭法(新視窗) | 10 小時 13 分鐘 | |
| Meta | $3,680,000 | 6 月 義大利 – 未能向新的 Instagram 使用者提供關於資料使用的清楚資訊,且未能適當通知或協助現有 Instagram 和 Facebook 使用者關於帳號停權事宜(新視窗) | 36 分鐘 |
| Meta | $220,000,000 | 7 月 奈及利亞 – 針對奈及利亞資料當事人的濫用行為,包括未經授權的資料挪用、歧視性行為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新視窗) | 1 天 11 小時 28 分鐘 |
| Meta | $95,770,000.00 | 9 月 歐盟 – 因疏忽而將社群媒體使用者的某些密碼以純文字儲存在其內部系統上(新視窗) | 15 小時 26 分鐘 |
| Meta | $839,830,000.00 | 11 月 歐盟 – 將其線上分類廣告服務 Facebook Marketplace 與其個人社群網路 Facebook 綑綁,從而損害競爭(新視窗) | 5 天 15 小時 22 分鐘 |
| Meta | $15,670,000.00 | 11 月 南韓 – 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收集敏感使用者資料並將其提供給廣告商(新視窗) | 2 小時 32 分鐘 |
| Meta | $24,900,000.00 | 11 月 印度 – 濫用其在訊息和廣告中的主導地位,要求使用者共享資料以在其平台間使用。(新視窗) | 4 小時 1 分鐘 |
| Meta | $263,000,000.00 | 12 月 愛爾蘭 – 針對 2018 年影響 2900 萬 Facebook 使用者的資料外洩(新視窗) | 1 天 18 小時 14 分鐘 |
| Amazon | $33,500,000.00 | 1 月 法國 – 關於員工監控的 GDPR 資料外洩(新視窗) | 14 小時 29 分鐘 |
| Amazon | $10,520,000.00 | 4 月 義大利 – 針對不公平的商業行為(新視窗) | 4 小時 32 分鐘 |
| Amazon | $58,000.00 | 11 月 土耳其 – 關於 Twitch 的資料外洩(新視窗) | 1 分鐘 30 秒 |
| Amazon | $5,900,000.00 | 6 月 美國加州 – 因違反勞動法(新視窗) | 2 小時 33 分鐘 |
| Amazon | $7,500,000.00 | 4 月 波蘭 – 針對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新視窗) | 3 小時 15 分鐘 |
| Microsoft | $335,000,000.00 | 10 月 愛爾蘭 – 關於在 LinkedIn 上追蹤廣告的 GDPR 隱私違規(新視窗) | 1 天 15 小時 37 分鐘 |
| Microsoft | $1,270,000,000.00 | 12 月 英國 – 因向使用競爭對手雲端服務的企業超收費用而違反競爭法(新視窗)(待定) | 6 天 6 小時 12 分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