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o 服務條款
本使用條款(「條款」)構成客戶(「您」或「使用者」)與 Proton AG(地址為 route de la Galaise 32, 1228 Plan-les-Ouates, Switzerland)之間的協議(「本公司」、「我們」)。
Proton Germany 是一家為終端使用者營運軟體的公司,並為 Proton AG 的全資子公司;Proton AG 的主要股東是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的非營利組織 Proton Foundation。
本條款適用於存取及使用由本公司提供、以隱私為核心的人工智慧服務「Lumo」上的帳號(「帳號」)(「服務」)。
當您使用服務並進一步同意使用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條款。 您應閱讀、理解並接受完整條款。 如果您不接受並同意本條款,您應避免存取或使用服務。
1. 服務的使用者
服務僅提供給年滿 13 歲的個人;即使如此,未成年人也僅可在已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開設並維持帳號的情況下使用。
服務僅提供給自然人或法人實體。 以「機器人」或自動化方式註冊的帳號不被允許,並將遭終止。
每位使用者均須對透過服務執行的所有行為負完全責任。
2. 服務的授權使用
您同意不將您的帳號或服務用於任何非法或受禁止的活動。 未經授權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
在您使用服務時,擾亂本公司的網路及伺服器;
存取/共享/下載/上載非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兒童性虐待素材(CSAM)或與 CSAM 相關的內容;
侵害或違反本公司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
基於性別、性傾向、宗教、族裔、種族、年齡、國籍或身心障礙,而對他人進行騷擾、辱罵、侮辱、傷害、誹謗、誣衊、貶抑、恐嚇或歧視;
交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將帳號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終身帳號除外,其僅可透過本公司專屬出售或交易);
宣傳非法活動,或向其他方提供用以從事非法活動的指示資訊;
持有多個免費帳號(例如大量註冊、為單一組織或個人大量建立及/或營運免費帳號);
使用欺詐性付款方式支付您的訂閱費用,例如遭竊的信用卡;
試圖在未取得適當授權的情況下,存取、探測或連線至運算裝置(即任何形式的未經授權「駭客行為」)。
任何被發現從事上述未經授權活動的帳號,都將立即遭暫停或受到相應限制(包括功能與能力限制)。
對於被用於上述未列明之非法活動的帳號,本公司亦得予以終止,特別是在收到主管機關就該等非法活動所發布命令時。
3. 內容
您的內容。 您可以向服務提供輸入內容(「輸入」),並根據輸入內容從服務接收輸出內容(「輸出」)。 輸入與輸出統稱為「內容」。 您須對內容負責,包括確保其不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本條款。 您聲明並保證,您擁有向服務提供輸入所需的一切權利、授權與許可。
您的內容之機密性。 依據 Proton 在其各項服務中採行的隱私設計原則,Lumo 的設計旨在保護您內容的機密性。 您提供的資訊以及服務產生的回應,在經 Lumo 處理後,會使用零存取加密加以保護,其目的在於防止本公司、其員工或第三方存取。 對您對話的存取僅限於您透過您的 Proton 帳號進行。
內容的所有權。 在您與本公司之間,且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 (a) 保留您對輸入的所有權利,且 (b) 擁有輸出的所有權。 若我們對輸出享有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我們特此將其全部讓與您。
內容的相似性。 由於服務以及人工智慧的一般性質,輸出可能並非獨一無二,其他使用者也可能從我們的服務收到相似的輸出。 我們上述的讓與不延伸至其他使用者的輸出或任何第三方輸出。
不使用內容。 本公司不會使用您的任何內容來維護、開發或改進我們的服務。 您的內容屬於您自己。 本公司對服務所做的一切改進,皆基於獨立於內容之外的開發。
輸出的準確性。 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是快速演進的研究領域。 本公司持續致力於改進我們的服務,使其更準確、可靠、安全且有益。 鑑於機器學習的機率性本質,使用服務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導致輸出無法準確反映真實人物、地點或事實。
當您使用服務時,您理解並同意:
- 輸出未必始終準確。 您不應將我們服務的輸出作為唯一真實來源或事實資訊依據,亦不應將其作為專業建議的替代。
- 在使用或共享服務的輸出之前,您必須評估輸出對您的使用情境而言是否準確且適當,並在適當情況下進行人工審查。
- 您不得將任何與個人相關的輸出用於可能對該人產生法律或實質影響的任何目的,例如就其作出可用額度、教育、就業、住房、保險、法律、醫療或其他重要決定。
- 服務可能提供不完整、不正確或令人反感的輸出,且該等輸出不代表本公司的觀點。 若輸出提及任何第三方產品或服務,並不表示該第三方認可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具關聯。
4. 付款與費用
如果您是透過訂閱 Proton 組合(例如 Proton Unlimited、Proton Visionary、Proton Business)來訂閱服務,則適用 Proton AG 的付款與費用章節(見第 9 節)。
服務的訂閱將依您的選擇,按月、按年或每兩年帳單週期收費。 於初始期限後,除非您取消或修改,或於初次購買時另有公告,否則訂閱將自動按相同的已選取期間續訂。 價格可能會在初始期限後依初次購買時的公告而變更。 可用額度餘額將自動據此扣除。 您有責任確保與您的帳號相關的付款資訊保持最新。
您可在初次購買後 30 天內取消您的訂閱,並就服務期間任何未使用部分獲得退款。 此處所稱服務期間的任何未使用部分,是指訂閱期間按比例計算之剩餘完整天數。 退款將於提出申請後 30 天內處理。 如需申請退款,請使用我們的支援表單與我們聯絡。 為免疑義,取消與退款申請兩者皆必須於 30 天期間內提出。 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的款項不予退款。 每位使用者僅可申請一次退款。 此退款選項僅適用於透過 Proton 官方頻道(網站與應用程式)直接訂閱本公司服務的使用者。 如果您是透過中介者或第三方訂閱本公司的服務,請參閱其各自的退款政策。
超過上述 30 天期間後,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概不退款,任何退款或給予的可用額度,均由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因違反本條款而遭終止的付費帳號,將失去所有已付款項與可用額度,且無資格獲得退款。 如果您依據允許您如此行使的特定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歐盟《資料法》第 VI 章)而基於便利性於期限屆滿前終止您的帳號,您同意將適用提前終止罰則;該等終止罰則相當於您帳號訂閱約定期限內原本應支付之剩餘款項。
若本公司基於任何理由選擇發放退款,本公司僅會以原始付款貨幣並退回至原始付款方式。 如果您要求將可用額度餘額在本公司支援的不同貨幣間轉換,則所套用的匯率由本公司酌情決定。
如果您作為付費帳號的使用者未履行付款義務,您的帳號將於未完成付款後 14 天自動降級為免費帳號。
訂閱與可用額度均連結至其原先購買所屬的帳號,且不得轉移至另一個帳號。
如果您依賴第三方付款處理商的爭議或信用卡退款機制,您即放棄向本公司主張上述退款的權利,並同意依賴第三方付款處理商的爭議解決程序。 此外,如果爭議或信用卡退款機制的結果導致本公司須承擔額外費用(例如爭議費用),您授權本公司自您的帳號收取該金額。
依本節作出的退款僅可涉及服務的訂閱,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退還使用者透過服務所購買的任何數位資產。
5. 智慧財產權
除非另有說明,服務內及本網站上使用的所有資料均為本公司所有或經授權予本公司,並受著作權、商標及其他適用法律保護。 您可在遵守所有著作權及其他專有權聲明的前提下,僅為個人、資訊性及/或非商業用途,於任何單一電腦上檢視、列印及/或下載本網站資料的副本。 服務中使用之本公司及其他方的商標、服務標章與標誌(「商標」),均為本公司或其各自所有權人所有,或經授權予本公司。
商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註冊商標:
a. 美國第 99096839 號商標
除非本公司另有說明,否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無論手動或自動)複製、重製、修改、重新發布、上載、張貼、傳輸、擷取、收集或散布商標及其他資料。
6. 與 Proton AG 所提供服務的整合
視您如何使用服務而定,您可能會使用 Proton AG 提供的服務與功能,例如 Proton 帳號。 在此情況下,您亦:
a. 同意 Proton AG 的服務條款 及以引用方式納入的文件。
b. 確認並接受 Proton AG 就與服務相關之費用的收取與支付係作為本公司的代理人行事;以及
c. 確認 Proton AG 並不營運服務,服務僅由本公司營運。
7. 有限保證與責任
儘管已盡最大努力,本公司不就服務的可靠性或使用者資料的安全性作出任何保證。 服務係按「現狀」及「現有可用狀態」提供,不附帶任何種類之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特定目的適用性、權利、準確性、未侵權之默示保證,或因交易過程、履行過程或商業慣例而可能產生之任何保證。
在法律未禁止的範圍內,您確認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均不會依任何責任或賠償理論,就任何間接、特殊、示範性、附帶性、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替代商品或服務的採購、資料、使用或利潤損失、業務中斷,或任何其他損害或損失)、任何損害賠償的乘數或增加額,或任何成本或費用(包括律師費),無論係依本條款或其他依據、且無論係因您的帳號、服務或本條款而於法律、衡平法或其他方面產生,亦無論係基於契約、嚴格責任、侵權(包括過失或其他)、普通法、法規、衡平法或其他,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擔責任,即使我們已被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對於任何其他因您使用或無法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所生或相關之請求、要求或損害賠償,亦同。
在不限制前述內容且於法律未禁止之範圍內,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或本條款所生或相關之任何原因,本公司各方的責任總額,以 100 美元或您就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向我們支付之金額(如有)二者較高者為上限。 如有任何此類責任,該責任應為完整且排他的。 即使上述救濟未能達成其基本目的,前述限制仍將適用。
某些地區(例如紐澤西州)的適用法律,不允許放棄默示保證、限制上述某些損害的責任(包括本節中限制或排除特殊、示範性、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或限制或排除任何損害乘數或增加額之使用,以及將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一方的責任限制為 100 美元或您就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所支付金額兩者較高者的規定)。 這些限制或排除規定可能不適用於您。 本節條文在適用法律不允許的範圍內,且僅於該等範圍內,不適用。
若您為加州居民,您放棄加州民法典第 1542 條所規定之權利,其內容如下:一般性免責不及於債權人或免責方於簽署免責時,不知悉或未懷疑存在且對其有利之請求;而若其當時知悉該請求,將會對其與債務人或被免責方之和解產生重大影響。
8. 賠償
您同意,本公司及其任何母公司、子公司、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或第三方承包商(「受償方」)不應就因您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所生之任何第三方請求、要求或損害(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承擔責任。 您同意,受償方對任何此類第三方請求、要求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且您同意就因此產生之受償方任何及所有損失、損害、判決、裁決、成本、支出、律師費及訴訟費用予以賠償。 您亦將就因您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所生的任何第三方請求、要求或損害,賠償受償方並使其免受損害。
9. 隱私
我們的 隱私權政策 及其子政策說明我們如何處理並保護與您的帳號、您對服務的使用以及您瀏覽 Lumo 網站相關的個人資料與隱私。 當您同意本條款並為了能夠使用服務時,您亦同意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及其子政策。
如果本公司在提供服務時,代表使用者(於該情況下使用者作為資料控制者)處理任何受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規範的個人資料,則 本公司的資料處理協議 將適用。
10. 管轄權、準據法與語言
本節依您是基於商業目的使用服務(商業使用者)還是作為消費者使用者,以及若屬後者,您居住於何處,而規定不同規則。 請參閱適用於您的相關章節。
如果您是商業使用者(位於世界任何地方)或消費者使用者(居住於美利堅合眾國境外),則您同意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條款在所有方面均受瑞士實體法管轄。 任何因本條款、您的帳號、服務、您對您的帳號或服務之使用(或未使用)或存取(或未存取),或您與本公司之間任何廣告、促銷或其他通訊而生或以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訴訟、請求或其他爭端,不論其係基於契約、保證、侵權、法令、法規、條例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依據,均應受本公司住所地之主管法院管轄,且下文第 10.1 節不適用。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藉由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即不可撤銷地同意,本公司住所地法院對於因本條款或其主旨事項或成立而生或以任何方式相關的任何爭議或請求(包括非契約性爭議或請求),具有專屬管轄權。
如果您是居住於美利堅合眾國的消費者使用者,您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由本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任何因本條款或其主旨事項或成立而生或以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或請求(包括非契約性爭議或請求),且您同意任何在瑞士提出的此類請求在所有方面均受瑞士實體法管轄。 您進一步同意,對於任何因本條款、您的帳號、服務、您對您的帳號或服務之使用(或未使用)或存取(或未存取),或您與本公司之間任何廣告、促銷或其他通訊而生或以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訴訟、請求或其他爭端,不論其係基於契約、保證、侵權、法令、法規、條例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依據,如於美國提出且被認定美國具有管轄權,則應依您居住州之法律解釋並執行;但此處之仲裁條款應受《聯邦仲裁法》及美國仲裁協會(「AAA」)消費者仲裁規則(「AAA 規則」)管轄,如下文第 13.1 節所更完整說明。 本條款及任何以電子形式發出的相關通知之列印版本,在基於本條款或與本條款相關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應與其他原先以書面形式產生並保存的文件與紀錄具有同等可採性。
10.1. 具拘束力的仲裁協議與集體訴訟權利放棄
本條款及細則包含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以及仲裁條款,要求您就您可能提出的任何請求(若干例外情況除外)以個人名義進行仲裁。 以個人名義仲裁,表示您將無權,且您放棄由法官或陪審團裁定您請求的權利,並且您不得在任何法院以集體、合併或代表人身分進行程序,如下文更詳細說明。 如以下所述,您有權選擇退出仲裁及/或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 請仔細閱讀本節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章節——其可能重大影響您的法律權利,包括您向法院提起訴訟及由陪審團審理您請求的權利。 其中包含強制性具拘束力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的程序。
非正式爭議解決。 主張爭議的任一方,應先依下文所述向另一方提供書面通知,善意嘗試解決爭議,說明事實與情況(包括任何相關文件),並給予接收方 30 天時間回應。 您與本公司雙方同意,此爭議解決程序為提起任何針對另一方仲裁前必須滿足的先決條件。
具拘束力的仲裁協議
仲裁協議的範圍。 考量到法律爭議的高昂成本,不僅是金錢上的成本,也包括時間與精力,您與本公司雙方同意,任何及所有因本條款、您的帳號、服務、您對您的帳號或服務之使用(或未使用)或存取(或未存取),或您與本公司之間任何廣告、促銷或其他通訊而生或以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訴訟、請求或其他爭端,不論係基於契約、保證、侵權、法令、法規、條例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依據,均應僅透過最終且具拘束力的個人仲裁解決,且雙方明示放棄於適用法律允許範圍內就仲裁人之任何命令或判決提起上訴或尋求法院確認之任何及所有權利。 「爭議」應被賦予法律所允許的最廣泛涵義。 所有受償方均為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之預定受益人。
本仲裁協議涵蓋並包括可仲裁性之門檻問題。 仲裁人,而非任何聯邦、州或地方的法院或機關,對於因本仲裁協議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條款之成立、存在、範圍、效力、解釋、適用性或可執行性所生或相關的任何及所有爭議,具有專屬裁決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主張全部或部分仲裁協議或本條款無效或可撤銷的請求。 若任何一方對前述條文(或本仲裁協議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與仲裁相關之條文)是否可執行,或其是否適用於該爭議存有異議,雙方同意由仲裁人裁定該爭議。 儘管有前述規定,雙方同意,任何關於下文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效力的問題,必須由法院裁定,仲裁人無權審查該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效力。 您與本公司雙方理解並同意,除下文另有規定外,我們均放棄提起訴訟或前往法院主張或抗辯權利的權利。
例外情況。 儘管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其餘部分另有規定,您與本公司同意,下列類型的爭議將由法院解決,除非您與本公司雙方同意依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仲裁:(1) 屬於小額索賠法院管轄範圍內,且符合可能適用之管轄與金額限制的爭議或請求,但前提是其係以個人爭議而非集體、代表性或合併訴訟或程序方式提出並維持;(2) 所請求的唯一救濟形式為禁制救濟(包括公共禁制救濟)的爭議或請求;或 (3) 智慧財產權爭議。
為免疑義,下文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中所載關於放棄於集體、代表性或合併訴訟或程序中提出請求或以其他方式參與之權利,不妨礙您在法律另有允許的範圍內,以個人身分尋求公共禁制救濟。
您與本公司亦同意,對於同時請求禁制救濟(包括公共禁制救濟)與非禁制救濟的爭議或請求,您與本公司將先依本節就非禁制救濟部分提交仲裁。 仲裁人不得授予禁制救濟(除非雙方另有共同同意)。 一旦有關非禁制救濟的爭議或請求仲裁結束後,您及/或本公司得於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向法院尋求禁制救濟(包括公共禁制救濟)。
就前述類型爭議所提起的任何法院訴訟(小額索賠法院訴訟除外),僅得於您居住之郡(或教區)及州內的聯邦或州法院提起,且您與本公司均同意該等法院為此目的具有管轄權。 無論本節前述類型之爭議係由法院或依仲裁解決,您與本公司均同意該爭議仍受下文所載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之約束。
仲裁如何運作。 任一方均可就爭議啟動仲裁,該爭議將以英語進行最終且具拘束力之仲裁,由 AAA 依當時有效的 AAA 規則管理(該等規則視為以引用方式納入本節,並以本條款日期為準),且雙方明示放棄於適用法律允許範圍內就仲裁人之任何命令或判決提起上訴或尋求法院確認之任何及所有權利。
除非您與本公司另有協議,包括同意以電話或視訊會議進行仲裁,任何仲裁聽證均應在您居住之郡(或教區)及州舉行,除非仲裁人認定其他地點更能符合雙方便利。 所有申請、行政及仲裁人成本與費用之支付應受 AAA 規則管轄,但若您證明依該等規則由您負擔之任何此類成本與費用,將使仲裁的費用高到難以負擔並超過法院程序,本公司將支付仲裁人認定為避免仲裁費用高於法院程序所必要之該等成本與費用金額(但受下文所述可能之償還約束)。
各方均須自行負擔其各自的律師費與支出,除非仲裁人命令本公司支付,否則本公司不會支付您的律師費或支出。 然而,若您在仲裁中勝訴,則在適用法律允許且經仲裁人命令的範圍內,您有權獲得合理的律師費與支出裁決。 若仲裁人認定您在仲裁中提出的請求依《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 11 條屬無理取鬧,或係出於不正當目的提出,您同意償還本公司就仲裁所支付、而依 AAA 規則原本應由您負擔的所有費用。
在判定某項訴訟是否屬無理取鬧時,仲裁人得考量本公司是否已向您提供您就向本公司購買項目所支付款項的全額退款,或是否已就您的個別請求向您提供其他完整救濟。 如果仲裁人在案件最終處置時認定您的爭議並非無理取鬧,本公司將償還您已支付且未另行獲得償還的任何申請費用。 仲裁裁決得於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登錄為判決。 依本條款進行的任何仲裁均將以個人基礎進行——不允許集體仲裁或集體訴訟。 您理解,藉由同意本條款,您與本公司均放棄由陪審團審判或參與集體訴訟或集體仲裁的權利。
集體訴訟權利放棄。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與本公司各自同意,為解決任何爭議、請求或爭端所進行的任何程序,僅得以各自當事人的個人身分提出並進行,而不得作為任何集體(或擬制集體)、合併、多原告或代表人訴訟或程序(「集體訴訟」)的一部分。 您與本公司同意放棄作為原告或集體成員參與任何集體訴訟的權利。 您與本公司明示放棄在任何法院維持集體訴訟的任何能力。 如果爭議須提交仲裁,仲裁人無權合併或彙整請求、進行集體訴訟,或向非仲裁當事人的任何人或實體作出裁決。 此外,您與本公司同意,仲裁人不得就超過一人之請求合併程序,亦不得以其他方式主持任何形式的集體訴訟。 然而,為免疑義,您得於法律授權且符合上述例外條款的範圍內,尋求公共禁制救濟。
如果本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受到限制、被宣告無效或被認定不可執行,則除非雙方另有共同同意,只要該程序被允許以集體訴訟方式進行,雙方之仲裁協議就該程序而言即為無效。 如果法院裁定本段限制無效或不可執行,任何擬制集體、私人檢察總長式、合併或代表人訴訟,均必須向有適當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而不得提交仲裁。
選擇退出條款與準據法。 您有權透過將您選擇退出之決定以書面通知寄送至下列地址,而選擇退出本條款中所載之仲裁條款(不論是否包含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並不受其拘束:
Proton AG
收件人:法務部
Route de la Galaise 32
1228 Plan-les-Ouates
瑞士
選擇退出通知必須於您首次同意本條款後 30 個日曆天內傳送至前述位址。 若您未依本節於 30 天期間內選擇退出,則本仲裁協議將自您首次同意本條款之日起完全生效並具拘束力。 如果您僅選擇退出仲裁條款,而未同時退出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則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仍然適用。 您不得僅選擇退出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而不退出其他仲裁條款。
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與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受《聯邦仲裁法》及其他適用聯邦法律管轄,並應依其加以解釋、詮釋及執行。 在州法適用於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與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任何方面,或適用於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及/或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所涵蓋之任何爭議與請求的範圍內,將適用您居住州的法律。 我們將就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及/或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任何重大變更提供通知(除非法律另有不允許,否則得透過依「服務條款之修改」章節之規定更新本條款來完成),在此情況下,您將有權依上述條款於該等變更後 30 天內選擇退出仲裁條款及/或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 除上述關於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規定外,若本仲裁條款任何部分被認定無效或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仲裁條款其餘部分的效力。 僅有仲裁人有權就本具拘束力仲裁協議的範圍、效力或可執行性作出裁定,包括任何爭議是否落入其範圍內,如上所述。 然而,雙方同意,如上所述,任何關於上述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效力的問題,均必須由法院裁定,仲裁人無權審查該放棄條款的效力。
11. 其他
本條款不影響您作為消費者的法定權利或其他法律權利(如有)。
標題僅供參考之用,絕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釋或描述該章節之範圍。
我們未執行本條款任何規定,不構成對該規定或任何其他規定的放棄。
我們可全部或部分轉讓本條款。 此外,我們得委託他人行使我們的權利與責任,或使用承包商或代理人履行本條款下的義務。
本條款(及此處以引用方式納入的其他條款)構成您與我們之間就您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相關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您與本公司之間先前或同時之所有電子、口頭或書面通訊及提案。
如果本條款任何規定被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審裁機關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則該等規定除非對本條款整體意圖與目的造成重大影響,或本文另有規定,否則應在必要的最低範圍內加以限制或刪除,並以最能體現本條款意圖的有效規定取代,以使本條款仍保持完全效力。
若本條款的英文版本與任何翻譯版本之間有歧異,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保留隨時審查及變更本條款的權利。 只要您仍在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您即有責任定期檢閱本條款。 在該等變更作出後,持續使用您的帳號或服務,包括未刪除您的帳號,將構成您對該等變更的同意。 最新版本的條款將自此向前適用,並適用於條款更新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