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监管机构于周四对 Google 处以 8.9 亿欧元罚款(新窗口),称该公司在搜索结果中引导用户使用自己的服务,并限制应用开发者向客户告知相关优惠信息,违反了欧盟的数字竞争法。

这笔约合 10 亿美元的罚款关闭了欧盟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启动的两项调查,并使 Google 成为根据《数字市场法》受到制裁的第三家公司。Google 的母公司 Alphabet 一天的收入大约就有这么多。

监管机构的调查发现

欧盟委员会将罚款分为两部分:其中 4.6 亿欧元针对搜索中的自我优待行为,认定 Google 在购物、酒店、交通和体育结果的排名上给予自己的服务比竞争对手更靠前的位置。

其余 4.3 亿欧元针对 Play 商店。监管机构称,Google 禁止开发者向用户提及其他渠道的更低价优惠,并收取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引导手续费。

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执行副主席 Teresa Ribera 表示,最好的产品应当凭自身实力胜出(新窗口),而非取决于搜索引擎归谁所有。Google 有 60 天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将面临最高达 Alphabet 全球营业额 5% 的每日罚款。

Google 全球事务总裁 Kent Walker 称这一决定是“由一小撮自私自利的投诉者驱动的产品降级。(新窗口)”公司表示正在考虑上诉。据 Politico 报道,欧盟委员会于 3 月在内部达成决定,并在美国对贸易伙伴加征的临时关税即将过期前一天宣布了这一决定。

一天的收入

Alphabet 报告 2025 年收入为 4030 亿美元,约合每天 11 亿美元,也就是说,周四的这笔罚款还不足 24 小时的营业额。

Proton 持续追踪大型科技公司每年缴纳的罚款。2025 年,全球监管机构对 Alphabet、Apple、Meta 和 Amazon 处以约 78 亿美元的罚款,这是我们记录到的年度最高总额。

按自由现金流衡量,这四家公司本可以在 28 天内付清全年的罚款。其中 Alphabet 的自由现金流约为 42.4 亿美元,高于其他任何一家,本可以在大约三周内付清其应付的份额。

往回看,这一模式早已存在。自 2017 年以来,欧盟监管机构对 Google 的罚款总额已超过 100 亿欧元,欧洲最高法院于 7 月 2 日维持了其中最大的一笔罚款(新窗口)——41 亿欧元的 Android 罚款。

然而,这些罚款都没有改变这家公司的运营方式,因为罚款金额从未超过其按此方式运营所赚取的收益。

罚款触及不到的领域

自我优待是一项竞争方面的认定,但它保护的其实是一项广告业务。把用户留在 Google 各平台上的搜索结果,也让用户持续处于可被追踪衡量的状态。以隐私为先的服务很少输在质量上,它们输在排名上。

许久以来,各国政府首次认真履行对公民的责任,打击那些毁坏互联网最初愿景的垄断企业。但不要误会:这些罚款仍然太小,不足以让大型科技公司真正警醒。真正有望恢复在线世界的自由与公平的,是瓦解大型科技公司的结构性优势,而非它们开出的支票。更公平的互联网应当让那些保护而非利用个人数据的服务凭实力胜出。

构建更美好的互联网需要多年时间。在此之前,责任落在每个人身上,而这一选择的影响远比看起来深远:不让自己的数据落入大型科技公司之手,既能保护个人信息,也能削减支撑那些屡遭监管机构处罚的行为的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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