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自 2008 年創立以來的一系列延伸與擴張,《外國情報監視法》第 702 條允許美國情報機構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收集海外外國人的通訊,並在過程中經常一併獲取美國人的電子郵件、訊息和通話。

它已於週末過期。雖然這並非故事的終點,但我們仍有理由抱持希望,期待改革即將到來。

在週五以 218 比 198 票進行的表決(新視窗)中,眾議院拒絕了第 702 條款的短期延長案,而參議院民主黨人也在數小時後阻擋了平行的努力。多年來,兩黨中日益壯大的陣營在同意續期前一直堅持一件事:必須有令狀要求。在週四,他們終於獲得了堅守立場的足夠票數。眾議院議長麥克·強生(Mike Johnson)稱此失效「危險,且非常、非常可恥」。

隱私倡導者多年來一直認為,在不進行改革的情況下為第 702 條續期才是真正的危險。

法律停止時,監控並未隨之停止

外國情報監視法庭已於 3 月更新了第 702 條計畫的程序(新視窗)。週四,聯邦眾議員 Jamie Raskin 表示「政府的監視活動將維持不變」,且「現行的 FISA 授權將不受影響地持續下去,至少到 2027 年 3 月 17 日」,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新聞網(CBS News)報導(新視窗)。甚至連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共和黨主席、同時也是支持更新的眾議員 Rick Crawford 也確認,702 資料庫「仍將可供搜尋」。人們擔憂的是數據會隨著時間推移而失效,而不是收集工作會停止。

更迫在眉睫的問題是,一些電信商已私下發出警告(新視窗),表示一旦該法規失效,他們將停止配合,因為他們擔心在政府提出要求時,若沒有有效的法律支持,他們將承擔法律責任。情報機構和電信公司對於(新視窗)哪些收集活動可以合法持續面臨不確定性。改革立法本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國會選擇不予通過。

搜查令要求還差三票

Axios 報導(新視窗),兩黨議員已接近達成更長期的延長協議。他們無法達成共識的是,是否要納入大批議員多年來一直要求的改革方案。

長期反對聯邦調查局(FBI)濫用第 702 條資料庫的保守派共和黨人,拒絕投票贊成無條件更新。先前支持該計畫的民主黨人也採取了相同立場。

搜查令要求並非邊緣立場:2024 年在眾議院投票時,它以 212 比 212 票宣告失敗(新視窗)。本週,無條件延長未能獲得過半數支持。改革派陣營首次擁有足夠的票數來直接阻止更新。

執政黨不分黨派都會擴大監視範圍

我們多年來一直記錄著這種模式。第 702 條在歷屆接觸過它的政府治下都有所擴張。執政黨會捍衛並延長這些權力;而在野黨則會提出反對意見,直到他們贏得政權。

布希總統於 2001 年 10 月 26 日將《愛國者法案》簽署為法律(新視窗),擴大了解國內監視權。執政後,儘管國會中存在兩黨的反對阻力,歐巴馬政府仍簽署了為期四年的重新授權(新視窗),延續了這些相同的條款。

2024 年的更新也清楚表明了這一點。身為總統候選人的川普在國會通過更新案的前幾天表示要「終結 FISA」,隨後拜登總統將該更新案簽署為法律,透過擴大可被強迫協助監視的公司範圍,擴張了第 702 條。搜查令修正案宣告失敗。監視範圍擴大了。兩黨都投下了贊成票。

支持改革的理由並不取決於誰執政。這些權力的使用方式缺乏實質性的制衡機制。

當搜尋美國人的私密通訊不需要搜查令時,使用者唯一的保護,就只剩下執政者是否選擇自我克制。

那根本稱不上是保護。

搜查令要求才是至關重要的具體改革

由聯邦參議員 Ron Wyden 和 Mike Lee 等跨兩黨聯盟所支持的《政府監視改革法案(新視窗)》,將要求政府機構在搜尋依據第 702 條收集的美國人數據之前,必須先取得搜查令。

該法案將防堵允許政府向代理商購買個人數據而非透過法庭程序的漏洞,如此一來,政府就無法透過購買位置數據和瀏覽紀錄來規避司法監督。它還將限縮有關誰可被強迫協助監視的擴大定義,這對於法律上如何界定 VPN 流量有著直接的影響。

重新授權案將會捲土重來。這一次,改革派擁有了籌碼。